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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土壤质量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北京东路71号
邮编:210008
电话:025-86881513
传真:025-86881513
E-mail:mjchen@issas.ac.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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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由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筹建的“全国土壤质量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04)”(以下简称“土壤质量标委会”)于2008年8月在南京成立,负责全国土壤质量领域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工作范围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TCl90土壤质量标准化工作范围相对应。秘书处由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和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共同承担。全国土壤质量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业务主管部门是农业农村部,日常主管部门是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第一届全国土质量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由33名委员组成,由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原党委书记林先贵研究员任主任委员,段增强研究员任委员兼秘书长;第二届全国土质量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由39名委员组成,由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原党委书记林先贵研究员任主任委员,段增强研究员任委员兼秘书长;目前是第三届,由39名委员及3名顾问组成,由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所长沈仁芳研究员任主任委员,段增强研究员任委员兼秘书长。 标委会的委员和顾问集中了我国土壤学界及相关领域的杰出科学家,针对我国土壤类型、利用方式、环境建设等方面的特点,在开展土壤环境基准等基础研究的基础上,逐步构建我国土壤质量的标准体系,推进土壤科学的发展,缩小与国际标准的差距。
参考ISO/TC190标准涵盖的内容,结合我国土壤质量的特性及需求,土壤质量标委会工作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土壤基础标准、土壤采样方法、土壤分析的化学方法和土壤特性、土壤分析的生物方法、土壤分析的物理方法、土壤质量评价、土壤修复与培育、土壤碳中和碳达峰等。
土壤质量标委会的成立标志着我国土壤质量研究进入了更加规范的轨道,架起了与国际标准化组织之间的桥梁,有力推动我国土壤质量标准化、农业现代化与生态环境建设的进程。土壤质量标委会的有效运转一方面可以更有组织、更权威地规范从土壤采样、描述、分析(包括物理、化学、生物性质等)、表征到土壤培育,乃至土壤修复等系列且配套的国家标准。同时,也更紧密地将土壤质量标准体系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有机地联系起来,促进土壤与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提升我国农业清洁生产的整体技术水平,增强我国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维护人体健康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强化生态环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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